根据校团委《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团总支以及各团支部认真组织申报,经个人申报、民主评议、材料审核,拟将以下集体、个人作为推荐人选:
优秀共青团员(共26人):
李栅杉 李嘉硕 安梦娇 高欢欢 王晓敏 陈世鹏 李紫贤 张戈 陈汉奇 侯敬远 薛腾原 郭帅印 俞德元 李松格 杨鹏程 马申奥 张 婷 邹友鹏 王汉卿 魏友鹏 杨世宇 刘建辉 臧自胜 张子豪 鲁宝洋 王艺涛
优秀共青团干部(共13人):
王振祥 龚家乐 耿琦文 胡康盛 张横岗 王子涵
王一博 马荣阳 赵子祥 周 孟 赵青磊 李赟恒
孙慧莹
五四红旗团支部(共4个):
车辆工程202 车辆工程203 汽服工程201 汽检204
青年突击手(共2人):
陈智娟 师艳娟
公示时间:2022年4月3日-4月8日
公示电话:0373-3691097